

煤質分析常規指標包括水分、灰分、揮發分、固定碳、全硫、發熱量等。
檢測項目:
(1)外在水分:在一定條件下煤樣與周圍空氣濕度達到平衡時失去的水分;
(2)內在水分:在一定條件下煤樣與周圍空氣濕度達到平衡時保持的水分;
(3)全水分:煤的外在水分和內在水分之和;
(4)灰分:煤樣在規定條件下完全燃燒后所得的殘留物;
(5)揮發分:煤樣在規定條件下隔絕空氣加熱,并進行水分校正后的質量損失;
(6)焦渣特征:煤樣測定揮發分后的殘留物的黏結、結焦性狀;
(7)固定碳:從測定揮發分的煤樣殘渣中減去灰分后的殘留物,通常由100減去水分、灰分和揮發分得出;
(8)全硫:煤中無機硫和有機硫的總和;有機硫:與煤的有機質相結合的硫,實際測定中以全硫減去硫鐵礦硫和硫酸鹽而得;無機硫:煤中礦物質內的硫化物硫、硫鐵礦硫、硫酸鹽硫和元素硫的總稱;
(9)發熱量:是指單位質量的煤完全的燃燒時所產生的熱量,主要分為高位發熱量和低位發熱量,煤的高位發熱量減去水的汽化熱即是低位發熱量。